江苏省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面启动江苏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方案》明确,先对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海域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省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覆盖。未来3年将基本完成省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其中由省级登记机构开展统一确权登记的包括黄海海滨家森林公园、大丰麋鹿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4个自然保护地和洪泽湖、骆马湖等18条河流(湖泊)。2023年及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覆盖。
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江苏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等;划清自然资源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民所有、不同层级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保障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立,支撑统一行使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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